录取原则
1、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
2、考生体检要求按照国家三部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对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对体检合格,报考计算机网络技术、学前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会计、市场营销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知识成绩录取,再相同时按数、语、英成绩录取
5、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5年普通高考。
6、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7、学院纪检部门对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检查。
奖学金与助学金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率达25%。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毕业与证书
按规定修完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在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在录取查询系统确认录取结果,并按考生所填地址用特快专递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招生就业处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秦海路84号A座307室
邮政编码:066600
招生咨询电话:0335-7673999 QQ:1152687659 网 址:www.btzyxyqhd.com 邮 箱:itjy088@126.com
说 明:单招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享有同等的权利和待遇。
本章程由泊头职业学院秦皇岛大这生实训实习基地招生办负责解释